游泳證退費注意事項

主旨: 檢送紹謨紀念游泳館游泳證退費注意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9.03.24臺教高通字第1090038359號函指示,游泳館自109年3月25日起休館,復館日期須視疫情發展及指揮中心相關指引辦理,為顧及游泳證持有者之權益,奉指示辦理游泳證退款作業!

二、對象:有效期內游泳證之持有者。

三、退費時間:自109年4月15日起至109年5月15日止,週一至週五上午8:10-12:00 ,下午13:00-17:00。

四、辦理地點:紹謨紀念體育館SG301室。

五、辦理退費注意事項:

(一)請於期限內持身分證明、游泳證及學生證(教職員證)至SG301辦理。

(二)查驗身分後填寫領款收據、郵局帳號 (請先至總務處出納組付款查詢平台登錄),並繳回游泳證即完成。

(三)眷屬如由教職員代領,請提供與委託者關係證明文件。

(四)遺失游泳證者須填寫切結書。

(五)退費金額依總繳金額除以天數計,學生3元/天、教職員6元/天、退休人員9元/天,眷屬14元/天,校友22元/天計。退款天數已計入109/2/27起周末休館及女性生理假展期之天數,如因前述補償方案而有溢退所繳金額者,以總繳金額為限。

六、本項業務承辦人: 王嘉瑋  分機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