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事務處誠徵約聘救生員

一、工作地點:淡江大學淡水校園紹謨紀念游泳館(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

二、工作內容:泳池安全維護、水質清潔管理及其他交辦事項等

三、應徵資格:

(一)具專科(含)以上學位者,不限科系。

(二)須具備體育署之救生員證照。

(三)具有英文證照1種及資訊證照(Word、Excel及Power Point三擇一),通過標準表詳附件(證照最遲可於簽請正式任用時補齊)。

(四)具高度服務熱忱、溝通協調、問題解決及分析判斷之能力。

四、待遇:依淡江大學約聘僱人員薪津支給標準敘薪,並依規定另支年終獎金。

五、意者請備妥以下書面資料:

(一)履歷自傳(附照片乙張)。

(二)專科(含)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三)體育署合格救生證照。

逕寄:(251301)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 淡江大學人力資源處管理企劃組王美惠小姐。信封請註明「姓名」及「應徵體育教學與活動組約聘行政人員」字樣。

六、截止收件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0年9月25日(週六)止(郵戳為憑,一律採郵寄報名,恕不退件)。

七、甄選辦法:書面資料通過後,另通知面試及筆試時間,並於面試當日進行公文寫作科目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