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游泳館暫停開放之後續處理

一、依據教育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大專校院游泳課程處理原則」及110年05月12日校長指示辦理。

二、因疫情加劇紹謨紀念游泳館(含健身區)自5月13日起暫停開放,水上活動及游泳課程請依場地異動備案計畫移至室外場地上課。N203教室之課程異動請依教務處課務組之公告為準。

三、因游泳館暫停開放,效期內之游泳證將採下列原則處理:

(一)應屆畢業生自5/21起至6/22日止,本人持身分證及游泳證至游泳館櫃檯辦理退費。

(二)非應屆畢業同學、校友、教職員工、眷屬等將採游泳證展期處理,展期將依疫情影響天數而定。

四、紹謨紀念游泳館恢復開放之日期將視疫情發展及指揮中心相關指引規範另行公告。(本項業務承辦人:王嘉瑋先生,分機3013)。